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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发布日期:2024-04-18     文章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 字体:   】  访问量: -

  2023年底花都区实际开业的医疗卫生机构共为698间,其中:医院类机构为19间、基层医疗卫生类机构为672间(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19间、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类机构为198间、门诊部和护理站类机构为142间、诊所和医务室类机构为313间)、公共卫生类机构为4间、其他机构为3间。

  2023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0816人,执业(助理)医师4095人,全科医生789人,护士5044人,编制床位5818张、实有床位4930张。(详见下表)

机构名称

执业(助理)医师

全科医生

注册护士

编制床位(张)

实有床位(张)

区级医院

1617

222

2292

3170

2761

机构医院

49

1

30

120

80

民营医院

206

0

540

1525

147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

2136

566

2097

1003

619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

764

484

973

1003

619

门诊部、诊所

1199

5

1098

0

0

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

173

77

26

0

0

合计

4095

789

5044

5818

4930

  卫生资源分配情况:根据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全区常住人口数为170.62万人为基数,目前全区每千人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为6.34人,每千人常住人口医师数为2.40人,每千人常住人口中医医师数为0.48人,每千人常住人口护士数为2.96人,每万人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为4.62人,每千人常住人口床位数为2.89张,医护比为1:1.23,区编制病床实际开放率为84.74%。

  卫生人力资源分布情况:全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为37.86%,护士占比为46.63%;执业(助理)医师中医院占比45.7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