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第九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花府办函〔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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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第九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广州市花都区第九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总体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体育运动水平,锻炼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广州市花都区第九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定于2022年7月至9月举行。本届运动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努力使运动会开得隆重、热烈、精彩、圆满,让比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为确保运动会圆满成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宣传部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健康局
四、参加单位
各镇(街)为单位组团参加青少年组比赛。
五、比赛及活动时间、地点、规模
(一)比赛日期、地点及规模。日期:2022年7月至9月,地点:区属有关体育场、馆,规模:每场比赛约100人。
(二)开幕式:时间:2022年7月24日,地点:花都东风体育馆,规模:150人。(视疫情防控形势而定)
(三)闭幕式:时间待定,地点:花都东风体育馆,规模:150人。(视疫情防控形势而定)
六、比赛办法
(一)项目设置(19项)。田径、游泳、羽毛球、足球、击剑、体操、蹦床、举重、陆上划船器、篮球、乒乓球、网球、摔跤、柔道、跆拳道、跳绳、健美操、定向运动、滑雪。
(二)参赛及竞赛办法。按照《广州市花都区第九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运动员参赛资格。必须符合《广州市花都区第九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
七、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组织委员会。为加强对运动会的组织领导,成立广州市花都区第九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运动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组委会主任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晓东担任;执行主任由蔡启良副区长、徐容雅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王慧涛局长、区教育局李元副局长担任;秘书长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王慧涛局长兼任;委员由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代表团团长担任。
(二)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运动员参赛资格、赛风赛纪工作。
(三)设立组委会工作部门。组委会下设疫情防控部、办公室、仲裁委员会、竞赛部、场地器材部、新闻宣传部、安全保卫部、医疗卫生部、志愿者服务部等9个工作部门,各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四)成立各单项竞赛委员会。具体负责各单项比赛的组织筹备工作。
八、工作计划
(一)赛前阶段(2022年6月至7月中旬),进行比赛前期准备工作。
1.成立广州市花都区第九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
2.各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并实施;
3.成立各单项竞赛委员会,开展组织筹备工作;
4.下发竞赛规程及相关文件;
5.做好运动员的注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6.做好赛事启动仪式、颁奖仪式,宣传、安保、场地、器
材、奖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赛时阶段(2022年7月下旬至9月),进行赛事组织工作。
1.组织启动仪式、颁奖仪式和各项目比赛,及时发布成绩;
2.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赛后阶段(2022年10月),进行赛后工作总结。
1.做好财务结算工作;
2.组委会及各部门工作总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