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音频解读)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藏书院村商业用地项目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文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藏书院村商业用地项目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目的
为依法、规范、有序、有效推进藏书院村商业用地地块项目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保障项目协议补偿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10号)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花都区片区征地包干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花府办〔2016〕12号)等文件的规定。在本方案第二章至第五章,提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留用地的核定和兑现、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和简易建(构)筑物及附着物补偿标准,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
三、形成过程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藏书院村商业用地项目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5月初拟定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5月12日分别向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和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征求意见。结合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修改后,炭步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01日将修改完善的《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藏书院村商业用地项目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审定,6月11日通过花都区人民政府同意并于6月14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藏书院村商业用地项目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共六章十八条规定。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第二章为征收土地补偿,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征地奖励和夹心地、边角地的补偿;第三章为留用地的核定和兑现;第四章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第五章为简易建(构)筑物及附着物补偿标准;第六章为附则。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补偿方法只适用于本项目。
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