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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图文解读)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花都区薪象科创中心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政策解读

文章发布日期: 2023-05-08来源: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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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花都区薪象科创中心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政策》音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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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4日印发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花都区薪象科创中心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现作以下解读:

  一、项目批复的依据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19〕9号)第11条:提高审批效率。将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村级工业园“工改工”“工改新”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权下放各区政府实施。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第(二十一)条:推动事权下放,将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权按程序委托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实施。

  二、主要批复内容

  (一)根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工程编号:2021测21B029),本次项目改造范围用地面积5.4485公顷,包括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3.0476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2.8691公顷,公益性用地0.1785公顷),国有旧厂房改造项目2.4009公顷。

  (二)项目改造主体为花东镇象山经济联合社与公开选定的合作企业,按照村级工业园“自行改造”“合作改造”的方式实施全面改造。

  (三)项目改造范围内的用地性质涉及一类工业用地(M1)、生产防护绿地(G2)、城市道路用地(S1),其中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1190公顷,容积率4.0,建筑面积20.4760万平方米;生产防护绿地0.3014公顷;城市道路用地0.0281公顷。具体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核定为准。

  (四)改造后项目业态应符合产业发展布局规划要求。根据《薪象科创中心项目改造实施方案》,薪象科创中心项目将以电子商务、技术研发、企业孵化为主导功能,打造以电商运营、信息技术产业等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园。

  (五)项目改造范围涉及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经济联合社集体用地3.0476公顷,需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面积后申请办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本改造项目无需抵扣留用地指标。各用地面积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实际批复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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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