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穗教评估〔2017〕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推荐张玲荣等104人为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8年1月8日起至1月12日止),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推荐人选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花都区教育局反映。若以单位名义反映的,书面材料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报)真实姓名。公示期满后,花都区教育局根据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查核,弄清事实;如无异议的,确定以上人员为我区推荐“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人选。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8年1月8日
(联系人:李双宝,联系电话:020-36898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