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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广泛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5 16:46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各街镇、管委会,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民政局、区供销联社:

    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坚决执行落实好区政府重大决定,各级政府、部门主导,全社会参与,群策群力,严厉打击我区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生产(经营)、非法寄递、非法携带、非法燃放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得全、禁得净、禁得住、禁得好,现将《花都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州市花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联系人:谭丽芬、段顺祥,电话:020-3690297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花都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执行区政府关于从4月1日起全区禁放烟花爆竹的重大决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含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寄递、非法携带、非法燃放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区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社会参与,各街镇、各有关部门担当履职、密切协作,“铺天盖地”宣传、“惊天动地”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寄递、携带、燃放烟花爆竹全链条违法犯罪行为,坚持2-3年严打高压态势不减,确保全区禁放工作禁得全、禁得净、禁得住、禁得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区成立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各1名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街镇(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民政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治安大队、区供销联社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专班。一是“打非”协调专班,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由区应急管理局薛普希总工程师牵头负责;二是“打非”办案专班,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由区应急管理局钟敬书三级调研员牵头负责;三是“打非”宣传专班,设在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由区应急管理局王志浩四级调研员牵头负责。

    各成员单位要参照成立本单位“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三个工作专班,在区“打非”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构建长年持续不断、突出旺季时段、广泛宣传、全域排查、严打办案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

    (一)区“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打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个专班工作职能如下:

    1.“打非”协调专班:负责监督检查各街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履行“打非”工作职责情况,收集汇总、定期通报全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或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全区“打非”工作有关问题。

    2.“打非”办案专班:负责及时接收处理有关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线索情报和群众举报投诉,组织协调或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涉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行动。

    3.“打非”宣传专班:负责组织定期编印《花都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简报》,组织协调区级宣传媒体做好“打非”宣传报道工作以及非法案件及时曝光宣传。

    (二)各街镇,管委会: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主要一是组织开展地毯式巡查排查。造册登记排查发现的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线索情况,并及时依法处理,超出职权范围的及时报告或移送相应职责部门处理。二是组织开展铺天盖地的宣传。组织动员本辖区所有单位机构和人员特别是村社、农户、农贸商户,必须达到烟花爆竹禁放禁售禁储禁运禁携带逐一告知、家喻户晓、遵规守法。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烟花爆竹“打非”宣传工作;组织区电视台、今日花都报等融媒体开展专题专栏报道;协调新闻媒体及时配合“打非”执法单位进行典型案例曝光。

    (四)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负责严厉打击查处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寄递、非法携带、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依职责及时受理、查处有关单位、个人报告、举报或移送的各类涉烟花爆竹刑事案件;负责组织销毁处置废弃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在职权范围内大力开展“打非”宣传工作。

    (五)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组织每年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烟花爆竹旺季联合“打非”行动;适时牵头组织召开全区烟花爆竹“打非”形势分析会议;组织调查处理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在职权范围内大力开展“打非”宣传工作。

    (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严厉打击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职权范围内大力开展“打非”宣传工作。

    (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严厉打击查处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职权范围内大力开展“打非”宣传工作。

    (八)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负责严厉打击查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职权范围内大力开展“打非”宣传工作。

    (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严厉打击查处烟花爆竹涉及城市管理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职权范围内大力开展“打非”宣传工作。

    (十)区民政局:负责严厉打击查处烟花爆竹涉及殡葬管理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职权范围内大力开展“打非”宣传工作。

    (十一)区供销联社:负责配合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做好相关临时保障工作。

    四、“打非”行动时间

    即日起,持续2-3年保持打击高压态势,突出旺季重点时段。

    五、“打非”行动安排

    全区“打非”行动分旺季“打非”行动和淡季“打非”行动两个阶段。

   (一)旺季“打非”行动(每年清明节前后各1个月内和每年春节包括元宵节前后1个月内)

    1、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的“打非”办案专班,集中力量,每天出动巡查排查、挖掘烟花爆竹非法行为案件线索,及时查处办案或报告移交有关职责部门。

    2、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的“打非”宣传专班,除特别加强旺季“打非”日常宣传外,及时跟进本单位“打非”办案情况,做到一案件一曝光,强化典型宣传提高震慑效果。

    3、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的“打非”协调专班,坚持旺季“打非”情况日报制度,每天上午10:00前报送前一个工作日“打非”工作情况。

    (二)淡季“打非”行动(每年除以上旺季之外的月份时间)

    1、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的“打非”办案专班,有计划地定期不定期、定时不定时组织出动巡查排查、挖掘烟花爆竹非法行为案件线索,一经发现及时查处办案。

    2、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的“打非”宣传专班,根据本区域、本职能范围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现状趋势分析,开展有针对性的“打非”宣传工作。

    3、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的“打非”协调专班,坚持淡季“打非”情况月报制度,每月5日上午10:00前报送上一月“打非”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区禁放烟花爆竹是区政府重大决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社会都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这一重大决策上来。各街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组织实施,及时按要求成立本单位“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3个工作专班,细化制定本单位“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举报方式和奖励办法,形成良好的对内对外“打非”工作运行机制,迅速开展“打非”实际行动,下大力气从2021年清明节开始逐步实现全区禁放工作禁得全、禁得净、禁得住、禁得好的目标。本次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2021- 202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配足配强专班人员,切实担当履职。各街镇、各部门要选派足够人数的精干力量组成本单位的3个工作专班,努力达到队伍强、执行力好、工作有成效、人员相对稳定;要组织专班人员认真学习研究烟花爆竹法规规章、本行业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依职责强力开展涉烟花爆竹执法办案和宣传工作。

    (三)定期分析研判,提高“打非”成效。各街镇、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行政职能以及“打非”成效情况,适时组织本单位“打非”巡查排查、执法办案、宣传工作人员进行会商研判,从巡查排查区域漏洞、宣传动员方式缺陷、打击出动时间节点、力量配备足不足够以及案件线索挖掘、举报奖励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措施、补齐短板、拿出绝招,精准打击、精准宣传、巩固扩大成效。

    (四)全面掌握情况,加强信息报送。请各街镇、各部门于2021年3月29日前报送区“打非”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打非”专班联络名单(附件2)和本单位的“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之后旺季“打非”工作情况实行每天一报、淡季“打非”工作情况每月一报,报送内容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报表》(附件3)。

花安办〔2021〕14号附件1:花都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花安办〔2021〕14号附件2:各单位烟花爆竹“打非”专班联络名单.docx

花安办〔2021〕14号附件3: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报表.docx

花安办〔2021〕14号附件4:烟花爆竹“打非”宣传标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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