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上市办〔2023〕2号)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花都区支持企业上市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上市办(设在区金融局)反映。
区上市办(区金融局)
2023 年 6 月 25 日
广州市花都区支持企业上市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为了组织实施《广州市花都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实施细则》(花府办规〔2023〕3号)(下称《上市细则》),充分发挥企业上市扶持政策的作用,规范 对广州市花都区支持企业上市扶持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资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一)所有申报主体均需提交的材料
1.《花都区XX年度企业上市扶持资金申报表》(附表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公司承诺书(附表2或附表3);
(二)申报主体申报各类奖励项目需分别对应提交的材料
1.上市(挂牌)奖励
(1)受理申报奖励
①中国证监会或其指定的股票发行审核部门出具的受理回执;
(2)成功上市奖励
①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
②成功上市奖励资金分配表(附表4);
(3)首发募集奖励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4)境外上市奖励
①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②境外上市地管理机构批准函;
(5)“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奖励
①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批复。
备注:如企业在境内、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前已获得“新三板”挂牌奖励的,需扣除该项奖励数额后核算奖励上限。
2.落户奖励
(1)迁址变更前、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2)企业挂牌上市的证明材料。
3.融资奖励
(1)企业融资验资报告;
(2)企业融资资金到账佐证材料;
(3)融资资金使用计划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4)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股权质押、私募股权等方式进行融资的,需提供发行公告、通知书、承销协议、融资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
备注:
①企业申请融资奖励的,融资资金需50%以上投放至花都区内。所称“融资资金投放花都区”,是指:一是若融资资金用于投资项目,项目须位于花都区。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二是若融资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②通过股权质押融资的,融资形式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
③实际融资资金以发行公告/签署协议范围内的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4.高管奖励
(1)关于高管奖励分配的函(附表5);
(2)获得高管奖励人员的完税证明、社保缴存证明、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备注:
高管奖励将随成功上市奖励一同拨付至机构账户,由所在机构向个人拨付。机构应在1个月内办理完成并将发放凭证、税款缴纳凭证等材料书面报送花都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监督。
二、不得申报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上市细则》相关奖励补贴:
(一)申报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领域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发生火灾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或正在作为刑事案件嫌疑人接受调查的;
(二)申报企业如有欠缴税(费)并未清缴的或因偷税等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
(三)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督
(一)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按相关规定自行承担。
(二)申报主体收到奖励资金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花都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收款确认函(附表6)。严格按照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进行分配和财务处理,并报备分配结果。
(三)申报主体在申报、使用奖励资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拒绝配合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以及获得奖励资金后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协议承诺的,区政府有权决定取消并收回奖励资金,同时将该申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五年内取消其申请区级专项资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申报流程
五、部门职责
(一)广州市花都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申报《上市细则》相关奖励。
(二)区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消防、公安以及环保等监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招商主体配合初核企业资质,对企业申请上市发展相关奖励提出初核意见。
(三)区财政部门负责花都区支持企业上市扶持资金预算安排,办理资金审核拨付,监督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支持企业上市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花上市办〔2023〕2号).pdf
2.附表2:承诺书(适用于申请上市挂牌奖励、落户奖励).docx